作者:大德管業 來源: 日期:2018/12/26 14:19:16
各種無縫鋼管的驗收、包裝、標志和質量證明書
本標準規定了鋼管(包括無縫鋼管和焊接鋼管)的驗收、包裝、標志和質量證明書。當產品標準有特殊規定時,應按產品標準的規定執行以及相關的鋼管知識。
1 驗收規則
1.1 鋼管的質量檢查和驗收,應由供方技術質量監督部門進行。
1.2 供方必須保證交貨鋼管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規定。需方有權按相應產品標準進行檢
查和驗收。
1.3 鋼管應成批提交驗收,組批規則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規定。
1.4 鋼管的檢驗項目、取樣數量、取樣部位和試驗方法,按相應產品標準的規定。經需方同意,熱軋無縫鋼管可按軋制根數組批取樣。
1.5 鋼管試驗結果,某一項不符合產品標準的規定時,應將不合格者挑出,并從同一批鋼管中,任取雙倍數量的試樣,進行不合格項目的復驗。復驗結果(包括該項目試驗所要求的任一指標)不合格,則該批鋼管不得交貨。
下列檢驗項目,初驗不合格時,不允許進行復驗:
a. 低倍組織中有白點;
b. 顯微組織。
1.6 復驗結果不合格(包括初驗結果顯微組織不合格,不允許復驗的項目)的鋼管,供方可逐根提
交驗收;或重新進行熱處理(重新熱處理次數不得超過二次),以新的一批提出驗收。
1.7如產品標準未作特殊規定,鋼管的化學成分按熔煉成分進行驗收。